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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:卫视黄金时段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电视剧

时间:2017-08-05

广电总局:卫视黄金时段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电视剧

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《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、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》,提出“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坚持新闻综合频道的定位,坚持新闻立台的方针;地方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要坚持高标准,要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标杆,坚守底线,把好导向,努力攀登正能量高峰”等几项要求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强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公益属性和文化属性。坚决反对唯收视率,坚决抵制收视率造假;总局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、文化、科技、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。

《通知》要求,继续加强综艺娱乐、真人秀节目管理调控。要坚决抵制追星炒星,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、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间,总局鼓励制作播出星素结合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;总局倡导鼓励制作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,原则上黄金时段不再播出引进境外模式的节目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,提前审查、重播重审,原则上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、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。

《通知》要求,不得违规设置“嘉宾主持”,邀请演艺明星做嘉宾,必须把道德品行、艺术成就作为首要标准。要积极邀请优秀的文化学者、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等在某一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人士做嘉宾,充分发挥节目的教育引导作用;努力提高普通群众在节目中的比重,让基层群众成为节目的嘉宾、主持、主角,注意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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